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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设立新兴产业发
浏览次数:4792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0-10-15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促进财源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山东省将加快传统工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培植壮大支柱财源,设立新兴产业发展资金。2010年~2012年省级筹集20亿元,支持海洋科技开发、新能源、新信息、新材料、新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能够尽快形成产业链的大项目、好项目。

    该意见规定,要建立金融机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科技项目贷款年增长20%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新增科技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支持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和创新技术发展,支持新技术中心建设、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