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浙政办函〔2008〕12号,同意对全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和超限超载联合检查点进行调整,新增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连岛工程跨海大桥等超限运输检测站,保留22个原有超限运输检测站和16个交通、公安超限超载联合检查点。至此,全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已基本成形。新增的超限运输检测站主要分布于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连岛工程跨海大桥、省际出入口,以及超限运输严重的路段。这些超限运输检测站与交通部的规划有序衔接,是超限运输长效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组成部分。
浏览次数:1506 信息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0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