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一个合作机制。成立中科院与舟山市科技合作领导小组,积极制定鼓励院市合作的若干政策,加大对院市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财政经费支持合作项目;二是建设一批合作平台。聘请中科院专家为市政府决策进行指导,邀请多学科多层次学者来舟调研,开展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研究;三是为舟山提供长期战略咨询,合力挖掘我市优势,增强舟山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四是中科院进一步强化与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的合作共建;五是积极推进中科院所属研究机构与舟山市各县区以及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六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共建中科院科研成果发布系统,作为中科院与舟山市科研技术成果对接的重要技术平台;七是中科院全力支持舟山海洋科学城、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创新平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