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推进科技创意研发园区建设和引智园区建设。力促浙江舟山海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向纵深推进,不断完善舟山市创意软件园创业中心、普陀海洋高新科技园区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二是有效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深化与中科院的全面合作,促使我市与浙大共同实施“1181”工程和共建“海上浙江”示范基地向深层次推进,确保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和摘箬山科技示范岛等市校合作工程顺利实施。三是切实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不断加大建设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载体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团队的培育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建设力度。继续加快完善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软硬件建设,立即启动研究院大楼工程建设。四是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科技攻关,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层次的整体跨越,加强科技项目实施监管和科技经费的集约化使用,提高科技项目实施和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