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约定,三方以紧紧围绕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需求,结合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地方政府满意、合作企业满意、地方百姓满意”为服务宗旨,按照“项目先行、构建平台、建立机制”的总体思路,共同推进浙江省、舟山市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施一批合作项目。院省市三方将围绕舟山市海洋资源和产业特点,积极依托中科院的研发优势,在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港口物流、新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以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或各种形式的协作攻关,突破和掌握一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是共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依托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在舟山市建立东海研究站,为舟山海洋生物、海洋生态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依托中科院声学研究所,在舟山附近海域建立观测站,重点开展风暴潮预警系统开发,为舟山海洋渔业、临港物流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积极推动中科院属有关单位与在建的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等科技创新载体开展合作,共建研究中心、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充分利用舟山市独特的区位优势、海岛和海洋资源,积极推动中科院属有关单位与舟山市企业共建一批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中科院与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院省市三方把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硕士研究生实习基地等形式,以实习、挂职、项目专题研发等多种方式,引进中科院高层次科技人才到舟山开展科研工作。支持中科院属有关单位和浙江海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支持院省市联合开展科技型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等各类高端人才的培训。院省市三方将进一步加大人才交流力度,为人员互派互挂开通绿色通道。舟山市政府支持中科院高层次人才以各种形式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挂职,中科院支持舟山市派遣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到中科院挂职。首批已确定互派挂职人员26名。
四是开展政府决策咨询。舟山市聘请中科院相关领导、专家为政府决策咨询顾问;邀请多学科、多层次专家学者进行调研,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为舟山市提供中长期发展战略、决策咨询,合力发掘舟山市的比较优势,增强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