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进入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我市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取得新突破
浏览次数:4007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07-08-14

   

来源:计划处 周晓敏  [2007-7-25]

     近日,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五厅(局)<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务税收政策及相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确定扬帆集团有限公司的“5000车位汽滚船”、“2750TUE集装箱船”;浙江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的“双八面体堆叠层结构改造研究及在改性蒙脱石制剂的应用”;舟山兴业有限公司的“超高压酥化整鱼刺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鱿鱼副产品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秘鲁鱿鱼加工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浙江龙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罐身组合机、底盖生产线技术开发项目”等7个项目为我市首批企业技术开发项目。根据政策规定,上述企业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上述政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市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