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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250万元资金补偿海水淡化企业
浏览次数:1639   信息来源:舟山日报发布时间::2008-08-04

   

    日前,嵊泗县设立海水淡化专项补偿资金,每年安排250万元,用于补偿海水淡化企业因制水成本高于售水收入所引起的差价亏损,以保障渔农村群众饮用水价格稳定。

    1997年至今,嵊泗县成功运用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有效地缓解了该县供水紧张的矛盾。目前,泗礁本岛已建反渗透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日产6600吨,海水淡化水占菜园城区日供水量的70%,但运行成本过高一直是制约嵊泗海水淡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今年,由于生产规模有所减小,每吨淡化海水的成本上升至4元多,而供应给当地居民的售价为每吨4元,使企业出现差价亏损。

    作为利民工程,嵊泗县每年都给予海水淡化企业一定的补贴,今年又设立专项补偿资金,加大补助力度。此次补助按县内各海水淡化企业年制水供水量不同,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其中嵊山、洋山海水淡化企业每吨补贴2.70元,菜园海水淡化企业每吨补贴0.77元。为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受补助的海水淡化企业在运营期间,要承担海水淡化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县财政局还将对企业补偿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