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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3962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时间::2021-04-12

    根据《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面谈时间: 2021年4月17日下午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东1号楼)参加资格复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对持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有序间隔排队和主动配合测温验码。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他相关材料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谈

       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到1:6的岗位直接确定面试人员,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6以上岗位组织面谈,择优确定进入第二天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

 

附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