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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浏览次数:4962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0-11-1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成立于20076月,是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要求,由舟山市政府和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海洋渔业局共同发起成立,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围绕“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建院宗旨,研究院主要开展海洋科学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工作。重点围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船舶海工与机电研究和海洋环境与化工研究三大方向,培育三支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打造一个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科技创新服务大平台。

二、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计划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要求

年龄及其他要求

备注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

科研

人员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海洋药物学

35周岁以下(19841113日后出生)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zskjj.zhoushan.gov.cn/

(三)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http://www.zjod.com.cn/

其中,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7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497068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科研人员岗位+姓名”)。

同一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科学技术局、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8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9200、监督电话:0580-2187172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