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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制度
浏览次数:7767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9-03-04

   

档案保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二、对有密级的档案、资料,做到单独存放、单独保管。

三、凡经领导批准利用有密级档案的,必须认真办理密级档案、资料利用登记手续。

四、有密级的档案、资料,只准在档案室内利用,利用完后及时归还,未经允许,不准抄录、复印、拷贝。经允许的材料要抄在保密本上并妥善保管,负保管之责。

五、外单位摘录或复制本院有密级的档案,须院档案室直接寄给对方单位的档案部门,利用者不得自带。

六、被利用过的密级档案,档案人员要及时认真的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七、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做到谨言慎行,自觉维护档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