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失,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全部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工程档案、照片档案、光盘等。
二、接收全院档案资料必须认真、严格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归档入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保管档案场所要做到办公和库房分开,库房中档案分类、排列、编目应科学合理,系统有序,查找方便。
四、定期对库藏档案的清理和校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届满档案进行鉴定,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五、库房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对破损病变档案及时修裱抢救。
六、库房内禁止吸烟和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到清洁卫生。
七、查阅利用完毕的档案,及时放回原处,经批准出借的档案及时归库。
八、档案人员离开工作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及时上锁,库房钥匙必须妥善保管。
九、档案人员调动工作,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经领导审定后方能离开岗位。